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车辆救援服务提升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南车辆救援服务提升项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省高速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你好,我没有找到湖南省高速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具体内容。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一定帮助: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于2011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旨在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高效运营和安全畅通。
如果你需要了解该条例的具体内容,可以前往湖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湖南下大雪走应急车道会被扣款吗?
在湖南下大雪时,如果高速公路因恶劣天气而封闭或交通受阻,走应急车道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和扣分等处罚。
应急车道是专门为处理紧急情况而设置的,如救援车辆、医疗车辆等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其他车辆是不允许进入应急车道的。如果因为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而应急车道可以通行,那么车辆可以进入应急车道行驶,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安全:在进入应急车道前,需要确保自己的车辆和乘员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遵守交通规则: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如保持车速、保持车距等。
避免占用应急车道:如果应急车道已经被救援车辆或其他紧急车辆占用,其他车辆应该避免进入应急车道,以免妨碍救援工作。
总之,在湖南下大雪时,如果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需要进入应急车道行驶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并避免占用应急车道。如果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占用应急车道而被交警查处,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扣分等处罚。
湖南常德澧县对于河南救援车辆收费一事是否合法?
收费是合法合规的收费,但是当事人的情商如果高一点,讲究一点语言艺术,湖南高速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
先说为什么合法。湖南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减、免范围为:4、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对方出具的是市级证明,是没有效力的。
那又有人问广东广西又为什给免费了呢?一种可能是广东广西的地方性法规认可市级证明。另一种可能是他们“讲了人情”。
成熟稳健的法制社会,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处处“讲人情”,社会就会乱套。但实际运用中,过于死板,又很容易伤害人们的感情。这本来就是两难的选择。我想包括救援队在内的大部分人,都能理解收费员的苦衷。
但是问题就出在一句话,“又不是在我们湖南救灾,过路费不能免。”这或许是双方争持过程中气头上的一句话,但这句话明显引起了网络上的公愤,也让湖南高速甚至整个湖南,陷于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湖南站收费从表面上看起合法,没错。但实际一群路霸,专法律,法规牛角尖的一群小人,无人情,无道德,见死不救,他们是违法,犯罪,救人:救灾回来还阻拦6个小时。湖南站有多坏。以钱:不要人性。没有救湖南人:没有救胡南站爹妈。变相实足的路霸。以后都不要救援湖南站段的人,不是中国人做的事。
湖南,是我的家乡。针对这段时间网上所关注的,城头山收费站收费被卡的问题,我首先对神鹰救援队的无私奉献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与尊敬。城头山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因为上面没指令,他们只不过是个无助的工作人员,当然一些不当言辞不该说出来,因而引起公愤,带来诸多指责。这件事情反映了高速公路湖南段的投资方的丑恶面目,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冷漠,在经济利益的铜臭下,丧失了应尽的社会责任与良知,俗话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作为一个国度,在重太灾难面前,社会各界都要伸出援手,义不容辞地无条件地奉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个高速部门,一个企业,为了二千余元钱,导致一个爱心车队被卡六小时之久,心里不惭愧吗?脸上有光吗?值得吗?好好反省一下吧!
收费你没违法,不收费你也没违法,书面灾区证明义务救援车队,事实全国人都知广东受灾了,现实六了六个多小时,救援队是国人自发从各行业各单住节假日或调休自费响应传统美德,一方有难,万方支援去救人与水火中啊,你湖南高速是可收也可不收但你选的是与慈善,良心,道德相反的方向,法规没违反而使十四亿国人痛愤你。
河南救援队南下支援“山竹”受灾区,返回湖南被卡,不是本地救援不免费,怎么说?
这实在是个不应该发生的故事,一个民间义务救援组织,在结束救援任务返回途中,在有当地政府证明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被拒绝免费通行,而且是被滞留六小时后,最终还是筹齐通行费后,才被放行。
自私冷漠是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人说湖南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做法没有错,因为按规定,抗灾救援车辆,需经过国务院公路管理部门或各省政府有权批准,救援车辆才可以免费。他们只是执行规定而已。
可事实上,该救援队已经出示了当地政府的证明,尽管不是省政府,但足以证明他们是参加了救援。而且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称,不是在本地的救援都要收费,这不仅是牵强而是自私冷漠。如果有一个热情的工作人员,在救援队滞留的六小时期间,主动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恐怕事情也不会是这个结局。
在大是大非面前,尤其是面对像救援队这样的无私奉献的英雄们时,我们首先应该为他们的举动而感动,应该对他们的行为而感恩。不应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漠无情,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帮助,客观上还因为冷漠无情,为他们制造了很多麻烦。如此作为,怎么能不使这些英雄们寒心。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感受到冷漠无情的危害,以及自私自利行为的可恶。这样的人应该受到一定的惩戒,以警示其它人懂得感恩和无私奉献精神的可贵。
一腔热诚比不过一纸规定,大爱也抵不过小利,真的很无语。
河南民间神鹰救援队抱着一腔热情千里迢迢去支援“山竹”受灾区,这本是义举,值得称赞,值得表扬。他们的返程也受到了应有的礼遇,高速收费站一路免费放行,没想到中途遇到了湖南某收费站,这下却让他们寒了心。
没办法,人家认钱不认人,根本不听救援队的解释,也看不上阳春市的证明,里外一句话:“我们有规定。”
于是,拖着疲惫身躯的救援队员被滞留了6个多小时,最终还是掏钱才能放行,我想这些救援队员的内心也一定不太好受。 有网友看到这一幕忍不住谴责道,这是认钱不认理。
说实话,这些不能都怪在收费站基层工作人员头上,想必这6个多小时里他们也应该和上司联系了吧,但结果还是不能免费放行,确实令人心寒。
那么到底是固化死板的规章制度出了问题,还是某些收费站点唯利是图忽视大义呢?
神鹰救援队拿着同样一张证明,通过几个省市的收费站点畅通无阻免费放行,为什么偏偏到湖南收费站点就行不通了?
希望湖南高速公司能够对此事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寒了志愿者的心。
洛阳神鹰救援总队9月16日赶赴广东灾区,19日上午结束救援任务后返程,途径湖南收费站时,滞留6小时,最终由队员们凑齐每辆车338元的过路费后,才顺利通行。
这个事情吧,严格按照规定的话,不能说湖南收费站的人有错,因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而救援队拿的是阳春市政府开具的证明,而非条例规定的广东省政府。但这是可以理解的,辛辛苦苦完成救援任务后,自然想赶快回家,为了张证明再跑到广州,太麻烦了,可能其他收费站也是基于这种考虑,灵活处理,都予以免费放行了。
虽然严格按照规定的话,勉强过的去,但是人情上说就很过不去了,救援队自费救援,前去救援的路上,考虑到还没开始救援任务,全程交了过路费,结果执行完任务开具证明回家了,还让交过路费,从情理上说不好接受。
而且,收费站工作人员回应时,完全没提到规定,只是说没收到上级通知。啥意思?广东省政府开具的证明也不管用吗?必须要湖南省政府另行通知?而且,据救援队一队员说,收费站工作人员还说过不是在湖南救必须收费这样的话,对于连续义务救援三条几乎没怎么休息的队员们来说,这话实在太让人寒心了。
神鹰救援队回家的时间平白晚了6个小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因为在水里泡了太久,当时甚至不能正常行走。希望这些默默奉献传递爱心的人,终将被回之以温暖。(L)
我是湖北省收费站的一位普通员工 看到这个新闻我也十分痛心 其实作为现场的收费人员在没有接到上级通知的情况下 不能也不敢免费私自放行 这是原则问题 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我自己遇到 我会打票放行 这过路费我自己掏了 因为我也是一名退伍军人 他们是真汉子 !!!
我的观点:不用说,湖南高速公司肯定被骂惨了,大家认为他们钻进钱眼里了。虽然有规定,但是总要有些变通,不能寒了好人的心。
神鹰救援队的行为肯定值得肯定,千里迢迢义务救援广东台风受灾群众。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湖南省高速公司的做法有些不妥,实在是没有必要雁过拔毛,弄得全国人民口诛笔伐。
当然了,湖南省高速公司也提供了当地的规定,意思是只有交通部或者省级政府批准的救灾车辆才可以免费通行。而神鹰救援队只是提供了市级政府证明。所以不能免费。并非最开始网上所说的不在湖南救灾所以不能免费通行。
如果这样,不是湖南高速公司不对 ,而是湖南高速免费规定不对。那么应该尽快修改。义务救援却被收费,怎么看都是让人舒服的事情。
一腔热血还抵不过几张人民币啊,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援还要自费呀,为什么最近无道德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出现,不断的刷新了我的三观。让我突然觉得心中充满了怒火。
既然救援队都要收过路费,那么以后救援是不是都要收费啊,不管义务救援,还是我们的人民子弟兵,毕竟他们可是冒着生命危险的,收点费是正常的,特别是我们的人命子弟兵,顶在了救援最前线,留下什么暗伤政府给的那点钱还不够以后治病呢,这样一想收点费用是不是很正常呢?特别是湖南,必须多收。
有没有支持我想法的兄弟,支持的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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